公共設施:飲水機
設施提供:第四台有線電視。
提供花東旅遊資訊服務。
匯款銀行:台灣企銀
銀行分行:花蓮分行
戶  名:施妃芳
代  號:050
帳  號:76062505466
訂房確認成功後,請於三日內預付房價五成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。
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或簡訊告知匯款帳號未五碼,以便為您查詢款項是否轉帳成功,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 15:00 以後。
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 11:00 以前。
 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並於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 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 為維護住宿環境及其他旅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,室內一律禁止吸煙,並請保持室內清潔,不便處請見諒。
為維護住宿安寧,晚間22:00過後,請每位旅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
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   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
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
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